莊華嬌正在等待判刑 (圖片來源:《時代報》)
人民網(wǎng)8月4日訊 據(jù)澳洲媒體報道,澳大利亞維州高等法院在審理華婦莊華嬌(Huajiao Zhuang,音譯)用榔頭33下錘死媳婦林丹(Dan 'Selina' Lin音譯) 的案件中聆悉,雖然莊華嬌當初冒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風險在豬舍中生下兒子,但兒子如今說不想與她有任何關(guān)聯(lián),因為她殘忍地謀殺了他的妻子。
50歲的莊華嬌沒什么文化,也不會講英語,于2010年從中國來到澳洲與兒子莊榮平(Peter)以及懷孕的媳婦林丹同居,因為她認為照顧他們是自己的責任。
莊華嬌在5月份已經(jīng)被陪審團裁定謀殺21歲林丹罪名成立,她被指用榔頭至少砸了媳婦33下導致她死亡,她本周五在高等法院參加判刑前聽證會。她的兒子以及2個在澳洲定居的女兒都沒有出庭支持她。
辯護律師加德納(Shane Gardner)稱,莊華嬌在服刑完畢后可能會被驅(qū)逐回中國,而她的丈夫、兒女以及孫子都將繼續(xù)居住在澳洲。
加德納說莊華嬌應該被判較短的監(jiān)刑,因為遭驅(qū)逐的威脅會在她服刑期間對她造成沉重的思想負擔。一份精神報告透露,莊華嬌在監(jiān)獄里被孤立,患慢性大抑郁障礙,仍繼續(xù)否認自己有罪。
皇家檢察官劉易斯(Justin Lewis)表示,這起謀殺案不能被定義為最嚴重類型,因為它不是預謀的,但卻是在林丹2歲兒子面前執(zhí)行的殘忍謀殺。
陪審團早前被告知,莊華嬌抱怨兒媳林丹對自己和她的家人都不夠尊重,她不滿兒媳的態(tài)度,覺得兒子和兒媳住的地方離自己太遠,感覺自己和孫子共處的時間不夠,她認為兒子不該娶林丹當老婆。
相反,林丹覺得婆婆沒受過教育又粗魯,不喜歡她和自己的兒子玩或觸摸他。2012年5月3日,這對婆媳發(fā)生爭吵后關(guān)系進一步破裂,婆婆在浴室用榔頭毆打自己的媳婦。由于頭部受連續(xù)重創(chuàng),林丹最終死亡。
莊華嬌在沖突中沒有受傷,她后來告訴警方她是為了自衛(wèi)才從媳婦手中搶過榔頭,因為她覺得自己如果不還手就會被打死。
在殺死林丹后,莊華嬌將她的尸體拖出浴室,然后裝入一個大大的旅行箱,再將旅行箱放入一個垃圾桶。垃圾桶就這樣放在她的后院,后來她再將垃圾桶推到700米外的Darebin河,然后將林丹的尸體扔入河中。
為了收集更多關(guān)于是否應將莊華嬌驅(qū)逐的信息,法官Stephen Kaye將審判前聽證會推遲到8月8日。